新生就學貸款須知

◍113學年度學生就學貸款須知下載◍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貸款辦理日期:113年8月1日至9月6日

二、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本校具正式學籍者。

三、就學貸款申請條件(繳納戶籍資料:戶口名簿影本或含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一)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甲級)

(二)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至148萬元(含)者,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二人以上就讀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本人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學生依本校通知,補件後可辦理就學貸款。(乙級

(三)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二人就讀學校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本人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學生自行支付,未繳交者不予辦理就學貸款。(丙級)

(四)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三人以上就讀學校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即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丁級)

請注意:以上丙級二人就學之學生,在學期間需自撥款日次月起自行支付每月利息

四、就學貸款注意事項具有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務必先完成減免申請→再辦理臺銀就貸申請

(一)請先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網站填寫申請書。

(二)本校學雜費繳費單提醒同學:若就學貸款金額不足,需補繳差額。

(三)本校學務資訊系統 就學貸款系統

(四)「線上申貸」請參閱第八點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申貸】須知臨櫃對保請參閱第五點就學貸款辦理流程-步驟2。提醒~就貸生毋須先繳交學雜費,研究所須貸學分費者,請直接貸最高可貸金額(繳單右上角)。

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務必至本校學務資訊系統—就學貸款系統填寫並上傳學生本人之「郵局或第一銀行存摺封面」(掃描/拍照皆可),僅本人帳戶可匯款,切勿提供父母、親友之帳戶。第二學期以後(非初次)退款將匯入前次繳交之學生本人帳戶。

申貸校內宿舍住宿費6,630元(宿網費499元臺銀規定無法申貸;政府補助校內住宿5,000元),依規定調降為1,630元,新生務必於8月30日前至臺灣銀行完成就學貸款程序,截止日(8/30)未辦理完成或貸款金額不足者,當日入住前自行列印住宿繳費單至超商現場補繳,提供證明方可入住。(入住時對保單第2聯手機拍攝檔提供生輔組現場校對)(校外住宿者需同步繳交「個人租屋契約」)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減免手續,並確認學雜費繳費單已扣除減免金額,再辦理就學貸款。減免申辦截止日期:113年9月6日,洽課外活動指導組/分機6264。

(八)可貸款金額請參閱第六點各學院可貸金額明細表,學分費計算方式如下:

)低收入戶學生可向臺灣銀行申貸生活費每學期4萬元,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2萬元。「預撥生活費」需待臺銀財調公告,學校校對就貸條件符合者,由校方預墊撥款,日間部請洽出納組/分機6059,進修部請洽進修教育組/分機6018,預計開學後1.5個月匯款至學生帳戶,匯款後於學務資訊系統與校園搶先報公告。

(十)就學貸款資訊請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網站查詢,就學貸款相關規定若有異動,將於學校網站另行公告。

五、就學貸款辦理流程

六、就學貸款各學院可貸金額明細表   ※修習教育學程學生可再加貸學分費8,640元

請同學自行計算所需就學貸款項目及金額,為避免就學貸款金額不足,需補繳差額,請參考黃色框內「最高可貸金額」辦理就學貸款,若有申貸紅色框內『住宿費、書籍費』將退款至學生本人帳戶(校內住宿費1,630元不退款,低收/中低收免住宿費者不得申請住宿費,校外住宿費比照補助前住宿費6,630元,且確定申請就貸後需盡快提供學校學生個人租屋契約,居住家裡者不得申貸住宿費,請自行扣除,避免產生溢貸行為

(一)日間部大學部

(二)日間部碩士、博士班

(三)進修部四技

(四)進修部產專班

(五)進修部碩士在職專班  (農企管系台東班:學分費90,000元)

七、就學貸款常見Q&A

八、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申貸】須知

就學貸款【線上申貸】作業係搭配現行【臨櫃對保】採雙軌並行。
為簡化就學貸款每學期申辦手續,節省同學與家長的等候時間,針對就讀同一學校且同一教育階段之續借學生,如申請資料無重大變更,於臺灣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申請晶片金融卡,即可於「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寫資料送出後,選擇以「線上申貸」方式完成資料檢核,無需到銀行對保,還可享有對保手續費半價50元優惠。

(一)參加「線上申貸」之學生,應具備條件:

1、就讀學校已加入「線上申貸」專案,並依規定時間上傳學生相關資料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2、目前為同一學校同一學程續借戶(本教育階段已簽署額度借據且完成撥貸1次以上)。

3、學生本人已在臺銀開立活期性存款戶,並領有該帳戶之晶片金融卡。

4、帳戶餘額足夠扣款(線上申貸手續費每次50元)。

5、學生、關係人(所得查調對象)及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未變更。

6、本次申請貸款項目不含生活費。

(二)無法參加「線上申貸」之學生:

1、學校未加入「線上申貸」專案。

2、新生或本學程第一次申貸者(包含轉學及不同學程尚未簽約撥貸者)。

3、學生本人未在臺銀開立活期性存款戶亦無晶片金融卡。

4、學生本人已在臺銀開立活期性存款戶,但餘額不足扣款。

5、本學程已有撥貸,但本學期基本資料重要欄位(學生、所得查調對象及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資料有變動。

6、需要申貸生活費者(必需臨櫃檢驗證明文件)。

(三)受理期間:

配合現行學制,每年分上下學期共二次辦理,與臺銀「臨櫃」對保相同。
上學期:8月1日起至本校開學日前,暑假期間辦理完成。
下學期:1月15日起至本校開學日前,寒假期間辦理完成。(受理期間全天候24小時開放)

(四)如何辦理開戶手續:

1、年滿18歲的學生:請親自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及最低開戶金額1,000元至就近臺銀分行辦理。

2、未滿18歲之學生:

(1)學生親自辦理: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及最低開戶金額1,000元,並備妥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正本及同意書(經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名及蓋章)洽就近臺銀分行辦理。

(2)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代辦,學生可不出席:代辦人請攜帶自己與學生之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及最低開戶金額1,000元。父母一方代辦者,應持未能出席者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及簽名並蓋章之同意書洽就近臺銀分行辦理。

(3)父母離婚、一方死亡或雙方皆無法行使監護權,對於未成年有監護權者應檢具證明文件〈如法院判決書、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記事欄須登載相關資料)〉,並請攜帶自己與學生之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及最低開戶金額1,000元洽就近臺銀分行辦理。

(五)線上申貸,好處多多:

好處1:手續費半價優惠,每次申貸只要50元。
好處2:申請開戶,免費贈送讀卡機(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好處3:可再申請網路銀行轉帳功能,於網路櫃台申請就學貸款減息專案。

(六)線上申貸流程:

1、自111學年度起,完成臺銀系統【線上申貸】者,視同正式就貸申請,同步授權校方調閱申貸資料,提供校內初步審核,無須寄送臺銀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至本校。

2、【線上申貸若需臨時取消者】請務必主動來電告知取消就貸資格。

3、本校學生完成臺銀系統【線上申貸】者,視同正式就貸申請,同步授權校方調閱申貸資料,提供校內初步審核,無須寄送臺銀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至本校,但校外住宿,若有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須主動提供學生個人租屋契約電子檔至學校承辦人信箱,俾利申貸租屋資格審查。

4、【線上申貸若需臨時取消者】請務必主動來電告知取消就貸資格。

5、前學期財調家庭所得編列為乙級、丙級、丁級者,或新學期為本學制就貸初次新辦理者,請事先同步繳交【已成年兄弟姊妹或子女】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兄弟姊妹或子女;【未成年兄弟姊妹或子女】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高中(含)以下兄弟姊妹或子女,俾利預做事先財調級別就學人口檢核登記。

6、就學貸款申請時,為避免影響學生申貸權益,申貸項目內容請勿輸入【行政減免學雜費】及【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欄位,國立大學就貸請將此二項目設定為0,因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為私校補助政策,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本校已於校內住宿費扣款完成,原校內住宿費為6,630元,經政府補助後為1,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