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貸款辦理日期:113年8月1日至9月6日。
二、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本校具正式學籍者。
三、就學貸款申請條件(繳納戶籍資料:戶口名簿影本或含有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一)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甲級)
(二)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至148萬元(含)者,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二人以上就讀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本人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學生依本校通知,補件後可辦理就學貸款。(乙級)
(三)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二人就讀學校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本人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學生自行支付,未繳交者不予辦理就學貸款。(丙級)
(四)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三人以上就讀學校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即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丁級)
請注意:以上丙級二人就學之學生,在學期間需自撥款日次月起自行支付每月利息。
四、就學貸款注意事項(具有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務必先完成減免申請→再辦理臺銀就貸申請)
(一)請先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網站填寫申請書。
(二)本校學雜費繳費單。提醒同學:若就學貸款金額不足,需補繳差額。
(三)本校學務資訊系統 就學貸款系統。
(四)「線上申貸」請參閱第八點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申貸】須知,「臨櫃對保」請參閱第五點就學貸款辦理流程-步驟2。提醒~就貸生毋須先繳交學雜費,研究所須貸學分費者,請直接貸最高可貸金額(繳單右上角)。
(五)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務必至本校學務資訊系統—就學貸款系統填寫並上傳學生本人之「郵局或第一銀行存摺封面」(掃描/拍照皆可),僅本人帳戶可匯款,切勿提供父母、親友之帳戶。第二學期以後(非初次)退款將匯入前次繳交之學生本人帳戶。
(六)申貸校內宿舍住宿費6,630元(宿網費499元臺銀規定無法申貸;政府補助校內住宿5,000元),依規定調降為1,630元,新生務必於8月30日前至臺灣銀行完成就學貸款程序,截止日(8/30)未辦理完成或貸款金額不足者,當日入住前自行列印住宿繳費單至超商現場補繳,提供證明方可入住。(入住時對保單第2聯手機拍攝檔提供生輔組現場校對)(校外住宿者需同步繳交「個人租屋契約」)
(七)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減免手續,並確認學雜費繳費單已扣除減免金額,再辦理就學貸款。減免申辦截止日期:113年9月6日,洽課外活動指導組/分機6264。
(八)可貸款金額請參閱第六點各學院可貸金額明細表,學分費計算方式如下:
(九)低收入戶學生可向臺灣銀行申貸生活費每學期4萬元,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2萬元。「預撥生活費」需待臺銀財調公告,學校校對就貸條件符合者,由校方預墊撥款,日間部請洽出納組/分機6059,進修部請洽進修教育組/分機6018,預計開學後1.5個月匯款至學生帳戶,匯款後於學務資訊系統與校園搶先報公告。
(十)就學貸款資訊請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網站查詢,就學貸款相關規定若有異動,將於學校網站另行公告。
五、就學貸款辦理流程
六、就學貸款各學院可貸金額明細表 ※修習教育學程學生可再加貸學分費8,640元
請同學自行計算所需就學貸款項目及金額,為避免就學貸款金額不足,需補繳差額,請參考黃色框內「最高可貸金額」辦理就學貸款,若有申貸紅色框內『住宿費、書籍費』將退款至學生本人帳戶(校內住宿費1,630元不退款,低收/中低收免住宿費者不得申請住宿費,校外住宿費比照補助前住宿費6,630元,且確定申請就貸後需盡快提供學校學生個人租屋契約,居住家裡者不得申貸住宿費,請自行扣除,避免產生溢貸行為)。
(一)日間部大學部
(二)日間部碩士、博士班
(三)進修部四技
(四)進修部產專班
(五)進修部碩士在職專班 (農企管系台東班:學分費90,000元)
八、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線上申貸】須知
就學貸款【線上申貸】作業係搭配現行【臨櫃對保】採雙軌並行。
為簡化就學貸款每學期申辦手續,節省同學與家長的等候時間,針對就讀同一學校且同一教育階段之續借學生,如申請資料無重大變更,於臺灣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申請晶片金融卡,即可於「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寫資料送出後,選擇以「線上申貸」方式完成資料檢核,無需到銀行對保,還可享有對保手續費半價50元優惠。
(一)參加「線上申貸」之學生,應具備條件:
1、就讀學校已加入「線上申貸」專案,並依規定時間上傳學生相關資料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2、目前為同一學校同一學程續借戶(本教育階段已簽署額度借據且完成撥貸1次以上)。
3、學生本人已在臺銀開立活期性存款戶,並領有該帳戶之晶片金融卡。
4、帳戶餘額足夠扣款(線上申貸手續費每次50元)。
5、學生、關係人(所得查調對象)及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未變更。
6、本次申請貸款項目不含生活費。
(二)無法參加「線上申貸」之學生:
1、學校未加入「線上申貸」專案。
2、新生或本學程第一次申貸者(包含轉學及不同學程尚未簽約撥貸者)。
3、學生本人未在臺銀開立活期性存款戶亦無晶片金融卡。
4、學生本人已在臺銀開立活期性存款戶,但餘額不足扣款。
5、本學程已有撥貸,但本學期基本資料重要欄位(學生、所得查調對象及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資料有變動。
6、需要申貸生活費者(必需臨櫃檢驗證明文件)。
(三)受理期間:
配合現行學制,每年分上下學期共二次辦理,與臺銀「臨櫃」對保相同。
上學期:8月1日起至本校開學日前,暑假期間辦理完成。
下學期:1月15日起至本校開學日前,寒假期間辦理完成。(受理期間全天候24小時開放)
(四)如何辦理開戶手續:
1、年滿18歲的學生:請親自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及最低開戶金額1,000元至就近臺銀分行辦理。
2、未滿18歲之學生:
(1)學生親自辦理: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及最低開戶金額1,000元,並備妥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正本及同意書(經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名及蓋章)洽就近臺銀分行辦理。
(2)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代辦,學生可不出席:代辦人請攜帶自己與學生之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及最低開戶金額1,000元。父母一方代辦者,應持未能出席者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及簽名並蓋章之同意書洽就近臺銀分行辦理。
(3)父母離婚、一方死亡或雙方皆無法行使監護權,對於未成年有監護權者應檢具證明文件〈如法院判決書、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記事欄須登載相關資料)〉,並請攜帶自己與學生之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及最低開戶金額1,000元洽就近臺銀分行辦理。
(五)線上申貸,好處多多:
好處1:手續費半價優惠,每次申貸只要50元。
好處2:申請開戶,免費贈送讀卡機(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好處3:可再申請網路銀行轉帳功能,於網路櫃台申請就學貸款減息專案。
(六)線上申貸流程:
1、自111學年度起,完成臺銀系統【線上申貸】者,視同正式就貸申請,同步授權校方調閱申貸資料,提供校內初步審核,無須寄送臺銀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至本校。
2、【線上申貸若需臨時取消者】請務必主動來電告知取消就貸資格。
3、本校學生完成臺銀系統【線上申貸】者,視同正式就貸申請,同步授權校方調閱申貸資料,提供校內初步審核,無須寄送臺銀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至本校,但校外住宿,若有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須主動提供學生個人租屋契約電子檔至學校承辦人信箱,俾利申貸租屋資格審查。
4、【線上申貸若需臨時取消者】請務必主動來電告知取消就貸資格。
5、前學期財調家庭所得編列為乙級、丙級、丁級者,或新學期為本學制就貸初次新辦理者,請事先同步繳交【已成年兄弟姊妹或子女】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兄弟姊妹或子女;【未成年兄弟姊妹或子女】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高中(含)以下兄弟姊妹或子女,俾利預做事先財調級別就學人口檢核登記。
6、就學貸款申請時,為避免影響學生申貸權益,申貸項目內容請勿輸入【行政減免學雜費】及【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欄位,國立大學就貸請將此二項目設定為0,因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為私校補助政策,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本校已於校內住宿費扣款完成,原校內住宿費為6,630元,經政府補助後為1,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