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及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疾病防制要點,規定全校新生(含非本校轉入之轉學生生、復學生、境外生)一律參加,含日間部、進修部及碩、博士班生,大學部直升研究所之學生仍須參加體檢。
二、健檢前請所有新生(含非本校轉入之轉學生、復學生及境外生)先至本校學生健康資料系統完成填報【路徑:首頁新生專區>新生入學手續>填寫學籍記載表(http://course.npust.edu.tw/stubasic/)填寫完畢存檔後自動跳轉】。
三、健檢方式(請選擇其一,完成新生健康檢查):
(一)選擇一:參加校內健檢,請完成下列事項:
1、請事先詳妥寶建醫院健康檢查資料正面資料(放於新生資料袋內),健檢當日請攜帶寶建醫院健康檢查資料表及學生自付健檢費700 元,健檢費由本校健康檢查廠商現場收費,務必當日完成體檢,檢查資料表繳交給校內健檢單位,否則視同未完成健檢。
2、具有鄉鎮開立之低收入證明之新生,健檢當日自備影本免收健康檢查費用,不接受後補資料。
3、校內團體新生健康檢查項目皆不需要『禁食』。當日請勿穿著有金屬材質之衣物。
4、地點:述耘堂(新鮮人體驗營場地)。
5、因新鮮⼈學習及生活體驗營(活動內容含新生健檢)屬重大集會,若因特殊因素不克參加9/3、 9/4 無法完健檢者,請務必至線上請假系統完成訓輔活動請假程序,且務必回報所屬系所辦公室⼈員。請假者請於9/14(含當日)前完成補檢。
6、時間:
(1)9月3日(星期二)08:10-17:10 體檢系所:農學院、工學院
(2)9月4日(星期三)08:10-16:20 體檢系所:人文學院、管理學院、國際學院、獸醫學院、達人學院
(3)9月14日(星期六)09:00-15:00 體檢系所:博士班、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學位學程、各系所外籍新生、9/3及9/4因故無法參加校內團體新生健康檢查之學士班新生
7、注意事項:
(1)女生若為生理期,尿液檢驗時請主動告知醫護人員,以免影響判讀結果,並於該項目註明原因。
(2)胸部X光攝影時,請勿穿著金屬拉鍊、鈕扣之衣物或項鍊,以免影響診斷。懷孕者不需進行胸部X光檢查,請於該項目註明原因。
(3)8月31日至9月6日期間,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之因素,以致影響「新鮮人學習及生活體驗營」實體課程辦理時,將改以線上課程之方式辦理。而校內團體新生健康檢查將配合調整至9月10日至11日辦理。
上述措施是否執行,則於8月30日上午10點於學校首頁新生專區網頁公告。
有關校內團體新生健康檢查辦理日期將因應屆時情況進行滾動式調整,最新辦理方式仍請依學校首頁新生專區網頁公告為準。
(二)選擇二:自行至本校委託健檢醫院受檢:
113學年度委託承辦健檢醫院:委託承辦健檢醫院:寶建醫療社團法人寶建醫院;地址:900屏東市中山路123號;電話:08-7665995分機3010,健檢中心。
請務必依照下列規定完成健康檢查:
1、113年9月16日起開始受理到院健檢,健檢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早上早上9:00-11:00、下午13:30-15:30(到醫院檢查前請先電話詢問醫院健檢時段),重要資訊:健檢醫院因9月17日中秋節當日休息,請同學9月17日請勿前往醫院體檢。
2、健檢時請記得攜帶寶建醫院健康檢查資料表及學生證明文件並請完整填寫正面個人資料,健檢完成後,無需再至醫院領取健檢報告,會由寶建醫院彙整報告。
3、到院受檢繳交新生健檢費:寶建醫院700元及工本費50元;總計750元。具有鄉鎮開立之低收入證明之新生,自備影本免收健檢費用(恕院方無法接受檢查完後補件),但需另繳交工本費50元。
(三)選擇三:自行至校外醫療機構受檢(公私立醫院皆可以檢查):
1、受檢前請自行上網至本校學生事務處→文件下載→衛生保健組→健康檢查,請自行下載列印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3學年度學生健康資料卡-中文版(列印時請用白色A4紙張雙面列印)至校外公、私立醫院在9/9開學前完成所有檢查項目。請填妥本校健康檢查資料卡正面資料並持健康檢查資料卡於開學前二週至健檢醫院完成健康檢查(校外檢查結果需等一週完成),由健檢醫院填寫報告及加蓋醫院章。
2、健檢時請提前告知校外健檢單位,建議胸部X光片規格為14×17吋,請健檢單位將判讀結果填寫在健康檢查資料卡上,不需繳交X光片。
3、歷年來,新生至校外容易漏檢項目為口腔部份,校外健檢醫院會依照醫院評鑑等級收費不一(健檢費1,000~2,000元不等),可先行詢價本校健檢所有檢查項目。
4、因檢驗所與衛生所無法執行胸部X光片與牙齒的檢查,故不建議至檢驗所與衛生所檢查,以免健康檢查項目缺檢,日後進行補檢。
5、若有漏檢項目需補檢者,請依學校排定健檢時間,參加校內團體學生健康檢查,否則視同未完成新生健康檢查。
6、除了校外體檢報告需繳交本校健康檢查資料卡,請詳填正面個人資料,並連同所持 健檢報告於開學日113年09月09日下午5點前,繳交至綜合大樓衛生保健組。
四、新生未於113年9月16日下午5點前持學生健康檢查卡(本校健康檢查資料卡含檢查報告由健檢醫院填寫核章)繳交至綜合大樓一樓衛生保健組,逾期未繳交者依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疾病防制要點」規定,予以『小過』議處。
五、若113學年度辦理休學、服役或保留學籍,請於復學當學年度再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