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新生申請須知

◍113學年度新生宿舍申請須知下載◍

一、宿舍申請重要期程:

二、113學年度學生宿舍新生住宿申請,請依指定時間至學務資訊系統申請。申請宿舍作業程序操作流程及相關說明事項請參閱第十一點。轉學生宿舍申請請比照新生住宿申請,請於期限內上網申請

三、新生入住日期:113年8月31日及9月1日每日上午08時至下午17時期間受理。逾時未入住者視同放棄原床位調整為候補床位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可辦理減免住宿費;特殊境遇學生保障住宿權,須繳交住宿費。

五、住宿區域說明:

(一)女生齋:智齋、信齋、勇齋、誠齋、慧齋。

(二)男生齋:實齋仁齋、德齋

(三)健康宿舍:女生為慧齋整棟,男生為實齋的4樓

(四)相關說明請參照宿舍常見問題宿舍簡介

六、住宿費用:

(一)自床位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1日止,上網至第e學雜費入口網列印並繳交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宿舍住宿費每人每學期2,129元完畢,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床位開放候補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請於113年8月27日前辦妥學雜費減免,方可一併減免住宿費,若未於113年8月27日前辦妥學雜費減免者視同一般生須繳交住宿費後方可入住

(三)就貸生如需申貸「校內宿舍住宿費(1,630元)」務於113年8月30日前至台灣銀行完成就學貸款程序,未於113年8月30日前完成或貸款金額不足者新生入住當日需至生輔組現場補繳現金方可依規定入住學生宿舍網路費499元不可就貸,本校將於學期第九週開始開放就貸不足額補繳,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進行補繳。

七、學生宿舍入住須知:

(一)113年8月31日及9月1日新生入住時需繳交繳費證明/收據影本(A4格式);就學貸款學生需檢附對保申請書影本(檢視宿舍費貸款金額、貸款不足者需至生輔組補交差額),確認已繳費後方辦理入住程序。

(二)若已繳交宿舍住宿費但未於113年9月1日前辦理入住者除特殊原因致電生輔組承辦人外一律視同放棄床位床位開放候補

八、學生宿舍可放置電器用品如下:

(一)電腦主機、螢幕、音箱、列表機、UPS。

(二)檯燈、吹風機及14吋以下電扇。

(三)手機、平板電腦、筆電等充電設備。

九、宿舍重要規定事項提醒,違犯者屬宿舍重大違規:

(一)禁止異性進入住宿區。

(二)嚴禁在宿舍區持有及使用高耗能電器用品。

(三)嚴禁私自更動空調電力及計費系統,避免觸電之虞。

(四)禁止飲酒及放置酒精性飲料。

(五)禁止賭博及持有麻將賭具用品。

(六)禁止存放煙火炮燭、易燃物及違禁品。

十、住宿生應遵守宿舍生活公約,如有違規或違反校規情事,情節嚴重者,依規定於二週內退宿。

十一、申請宿舍作業程序操作流程

(一)進入系統,點選「Portal登入」

         

(二)於帳號欄位輸入學校,密碼輸入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請大寫)

(三)點選左上角下拉式選單,點選「學生作業入口」

(四)點選左側功能列中「住宿作業」

(五)點選左側功能列住宿作業中的「住宿申請作業」

(六)點選右邊畫面的「申請」

(七)將填寫右邊畫面的欄位內容

(八)並選擇一般宿舍或健康宿舍欄位後,點選右下角的按鈕

(九)跳出通知視窗,按下確定

(十)跳出通知視窗,按下確定

(十一)確認宿舍申請狀態是否為「已登記」,點選「檢視」,可查看申請資料

十二、相關學生宿舍問題可電洽(08)770-3202轉分機7705藍校安或分機6474田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