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新生申請須知
一、宿舍申請重要期程:
二、113學年度學生宿舍新生住宿申請,請依指定時間至學務資訊系統申請。申請宿舍作業程序操作流程及相關說明事項請參閱第十一點。轉學生宿舍申請請比照新生住宿申請,請於期限內上網申請。
三、新生入住日期:113年8月31日及9月1日,每日上午08時至下午17時期間受理。逾時未入住者視同放棄,原床位調整為候補床位。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可辦理減免住宿費;特殊境遇學生保障住宿權,須繳交住宿費。
五、住宿區域說明:
(一)女生齋:智齋、信齋、勇齋、誠齋、慧齋。
(二)男生齋:實齋、仁齋、德齋
(三)健康宿舍:女生為慧齋整棟,男生為實齋的4樓
六、住宿費用:
(一)自床位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1日止,上網至第e學雜費入口網列印並繳交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宿舍住宿費每人每學期2,129元完畢,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床位開放候補。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請於113年8月27日前辦妥學雜費減免,方可一併減免住宿費,若未於113年8月27日前辦妥學雜費減免者,視同一般生,須繳交住宿費後方可入住。
(三)就貸生如需申貸「校內宿舍住宿費(1,630元)」務於113年8月30日前至台灣銀行完成就學貸款程序,若未於113年8月30日前完成或貸款金額不足者,新生入住當日需至生輔組現場補繳現金方可依規定入住。學生宿舍網路費499元不可就貸,本校將於學期第九週開始開放就貸不足額補繳,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進行補繳。
七、學生宿舍入住須知:
(一)113年8月31日及9月1日新生入住時需繳交繳費證明/收據影本(A4格式);就學貸款學生需檢附對保申請書影本(檢視宿舍費貸款金額、貸款不足者需至生輔組補交差額),確認已繳費後方辦理入住程序。
(二)若已繳交宿舍住宿費,但未於113年9月1日前辦理入住者,除特殊原因致電生輔組承辦人外,一律視同放棄床位,床位開放候補。
八、學生宿舍可放置電器用品如下:
(一)電腦主機、螢幕、音箱、列表機、UPS。
(二)檯燈、吹風機及14吋以下電扇。
(三)手機、平板電腦、筆電等充電設備。
九、宿舍重要規定事項提醒,違犯者屬宿舍重大違規:
(一)禁止異性進入住宿區。
(二)嚴禁在宿舍區持有及使用高耗能電器用品。
(三)嚴禁私自更動空調電力及計費系統,避免觸電之虞。
(四)禁止飲酒及放置酒精性飲料。
(五)禁止賭博及持有麻將賭具用品。
(六)禁止存放煙火炮燭、易燃物及違禁品。
十、住宿生應遵守宿舍生活公約,如有違規或違反校規情事,情節嚴重者,依規定於二週內退宿。
十一、申請宿舍作業程序操作流程
(一)進入系統,點選「Portal登入」
(二)於帳號欄位輸入學校,密碼輸入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請大寫)
(三)點選左上角下拉式選單,點選「學生作業入口」
(四)點選左側功能列中「住宿作業」
(五)點選左側功能列住宿作業中的「住宿申請作業」
(六)點選右邊畫面的「申請」
(七)將填寫右邊畫面的欄位內容
(八)並選擇一般宿舍或健康宿舍欄位後,點選右下角的按鈕
(九)跳出通知視窗,按下確定
(十)跳出通知視窗,按下確定
(十一)確認宿舍申請狀態是否為「已登記」,點選「檢視」,可查看申請資料
十二、相關學生宿舍問題可電洽(08)770-3202轉分機7705藍校安或分機6474田小姐。